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“洋垃圾”******
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(记者 张素)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,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“洋垃圾”入境。
案情显示 ,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.66吨 的铜污泥,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。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 ,无法退运,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。经评估 ,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 ,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(人民币 ,下同) 。
此后 ,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。另据该院作出 的民事判决,被告米泰公司 、被告黄德庭、被告薛强、被告华远公司须“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(铜污泥)的处置费1053700元” 。华远公司不服 ,提起上诉。2020年12月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,维持原判 。
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,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 ,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、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,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,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 ,有效解决“企业污染 、群众受害 、政府买单” 的生态保护困局 。
发布案例 的同时,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 。她说,2013年以来 ,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.6万余件。
杨临萍还说,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,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的国家 。
记者从会上获悉,长江流域 、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 、审判组织,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 。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 ,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,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