戏剧创作不可放逐表达意识******
作者 :夕 君
戏剧 是人类古老 的艺术形式,数千年来绵延至今,派生出不同的类型 、风格 、流派等,可以说蔚为大观 。其中,针锋相对 的观点 、迥然有别的艺术实践对话、共存 ,也是一道风景。总的来说,持不同理论主张 、开展不同艺术实践 的戏剧人普遍注重戏剧 的表达意识 ,即认为 ,戏剧的思想内容 、舞美设计等 是创作者主体精神 、生命体验、生活经验等 的表达与投射,凝结着创作者特定 的文化、艺术诉求 。说得直白一点,一部戏总得说点什么 ,哪怕表现 的 是荒诞甚至空虚 ,那也 是有所表达 的 。
然而令人感到遗憾 的是 ,实践并不总是与理论期待相符合 ,有些作品的表达意识相当淡漠 ,故事情节千篇一律 ,人物塑造千人一面 ,台词中充斥着大话 、空话 、套话 ,甚至将报纸 、文件上 的话成套 、成段堆砌到剧本之中 ,在拾人牙慧 、牙牙学语中,窥见思想的空洞 、思考 的阙如和态度 的敷衍。有时,这类作品 的主创还会以绚丽的声光电等手段掩盖表达意识的不足。令人稍觉慰藉的 是,这类放逐了表达意识的、机械生产式 的作品 ,几乎不会受到观众和市场的认可 ,甚至很少有人看,其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是很有限 的 ,只 是浪费了人力物力资源 ,仍很不妥 。
戏剧创作放逐表达意识 ,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,与无人问津的作品相比,艺术内核不坚固但观众数量庞大的作品更值得注意。随着戏剧发展的多元化,不少作品越来越强调观众 的参与感 、互动感,无论剧本创作还 是舞台设计,都为观众 的介入留足了空间 。这类作品以创新的姿态挖掘戏剧 的新的可能性,探索戏剧概念的边界 ,值得鼓励 ,然而一旦过于强调互动性 ,戏剧自身逻辑 的完整性难免遭到破坏 ,创作主体 的表达意识必然要向观众 的参与和选择让步,二者如何调和 ,非常考验创作者 的智慧和经验 。
在某种浪潮汹涌之时 ,保持一定 的克制和定力十分可贵 。跨界融合没有问题 ,分寸、尺度至关重要 。当戏剧大幅度、全方位地向观众“敞开” ,其文学意味、表达意识被稀释乃至消解 ,戏剧和游戏、剧本杀、视觉秀等其他艺术形式 、娱乐方式 的差异及边界就逐渐变得模糊不清。有些作品,说它是戏剧,它似乎击穿了“第四堵墙” ,侵入了观众 的心理屏障;说它 是游戏,它又很难像纯粹的游戏那样让观众毫无顾忌地投入,毕竟与看过剧本的职业演员一起演戏 ,这种压力对观众来说太大了些 ,很难放得开 ;说它 是舞台秀、灯光秀 ,其科技含量、视听效果又很难达到观众期待 的“大秀” 的水平 。
那么 ,问题就来了 。放逐表达意识而一味追求与观众“打成一片” ,戏剧究竟获得了解放还 是陷入了尴尬 ?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,但可以做进一步、长时段观察。把自己“创新”成其他事物 ,这是否 是戏剧创新的理想途径 ?这个问题也不容易回答 ,但值得认真考量。
在笔者看来 ,文艺工作者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创作导向 ,时时刻刻将观众放在心中,这完全正确且非常必要。但是 ,尊重观众、为观众服务,并不意味着放逐自身表达意识,把剧本“写作权”交给观众 ,仅将戏剧视为让观众游乐其中的一场真人秀 ,怎么乐呵 、怎么新鲜就怎么来。真正 的创新应该是有内涵 的 ,而不 是让艺术坚守让位于商业逻辑 、让精神共鸣让位于感官刺激 。文艺作品 、文化产品终归不同于一般 的商品,仅仅满足消费者物质层面 的“使用需求”是不够 的 。纵然不能一律要求戏剧为观众启智润心 ,也至少应该提供些许精神对话 的场域、心灵慰藉 的温度 、审美愉悦 的空间 。做好本职工作 ,守护好文艺、文艺工作者的职责,这才是真正将观众放在了心上 。哪怕创作者 的追求仅是娱乐观众,内涵较为丰富、表达意识较强 的作品,也往往能够达到更好的娱乐效果 。
总之,对于戏剧创作来说,形式可以千变万化,理念可以不断更迭 ,但一定的表达意识总不该缺席 。(夕君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