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新春暖心包”温暖侨心送牵挂******
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(记者 刘立琨)2023年农历春节即将到来 。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联合部分侨乡省(区、市)侨办准备了6万余份“新春暖心包”,发往46个国家的侨胞手中 。
图为工作人员准备“新春暖心包”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侨办供图据了解,今年参与“新春暖心包” 的省(区 、市)增至15个,暖心包 的内容也更加多样,包括一封以国务院侨办主任陈旭名义发出 的“新春家书”和体现“年味儿”和“亲情乡韵” 的小礼品 。浙江省侨办准备了杭州亚运特许纪念套装,天津市侨办的暖心包里有天津杨柳青年画,河北省侨办则挑选了蔚县手工剪纸和纸雕宫灯……每份“新春暖心包”的背后 ,都是浓浓 的乡情和牵挂 。
各地侨办工作人员连日来加班加点,以便海外侨胞能在节前及时收到家乡问候。“今年对流程更熟悉了 ,运输成本也进一步优化 ,各方 的配合衔接 、准备工作越发顺畅。”四川省侨办的工作人员说 ,成本尽量都用在了“暖心包”的文化特色上。
图为待启运 的“新春暖心包”。四川省侨办供图北京已连续三年参与“新春暖心包”活动 ,今年准备了“兔儿爷”泥彩塑 ,寓意祥瑞安康 ,希望能在兔年给大家带来美好的祝福。
天津是今年第一次参与“新春暖心包”活动。天津市侨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,今年“新春暖心包” 的内容经过多次筛选,每幅“连年有余”年画都 是纯手工制作。“杨柳青年画 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,经过五道工艺制作 ,体现了天津的民俗文化和城市魅力 。”
黑龙江省侨办送出的“新春暖心包”里有北大荒的黑木耳和香菇,轻便易保存。黑龙江 的“新春暖心包”已于12月28日启运 ,第一批已顺利运抵俄罗斯莫斯科和圣彼得堡 。
图为“新春暖心包”启运仪式 。重庆市侨办供图目前各地侨办准备 的“新春暖心包”已陆续筹备完毕并发往海外 ,运抵目的地后将由各驻外使领馆联合当地侨团发送到海外侨胞手中。
“新春暖心包”是国务院侨办“暖侨行动” 的品牌活动之一 ,自2021年起,已联合16个重点侨乡省(区 、市)向62个国家及地区侨界寄赠“暖心包”超过10万份,2023年也是活动发起以来寄送规模最大、寄送国家范围最广的一年 。(完)
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?******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 ,近年来 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,不 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 的借口 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。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 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 的真实案例 。最终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。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? 记者调查发现 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。综合来看 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 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 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 ,工资按天发放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 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 ,不慎摔伤了右手。后经工伤鉴定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。 赖以生存 的右手致残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 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 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 。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 的认定。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 的确认上,法院认为,因老杨是临时工 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 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 的基数4931元 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 ,符合相关规定,应予认可。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 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。 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的事故伤害 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 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。”办案法官表示。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 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 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、公正原则前提下 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。 同样事发湖南 ,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 的刘某 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 。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 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 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 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 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。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 ,也属工伤 。2017年 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 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。 电子厂认为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 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 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 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,小陈发生工伤 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 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 ,算不算工伤?答案是 :也算 。同样 是2017年 的事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 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 ,王某提出辞职 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。不料当天下午 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。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 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。法院审理认为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 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 ,其离开公司回家 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 :一 是双方劳动关系 的确立,二 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 的确认 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。 吕帅告诉记者 ,无论劳动者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 是“未转正” 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,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。 实践中 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,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 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 的法律责任 ,不缴纳社会保险 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 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 此外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 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。 “社会保险法规定 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 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 、下月办社保 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 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 的最长宽限期 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 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 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 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。 “这就 是一起典型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 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 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 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 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。 (文图 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